服務介紹
證件說明:
◆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具有與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風、冷凍冷藏、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需要提供的資料:
1.《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表》;
2. 營業執照、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有關申請單位的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如需代辦的,需補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簽章確認的《授權委托書》及經辦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4. 餐飲服務場地的合法使用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 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及說明
6.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訓管理、原料采購查驗和索票索證管理、倉儲管理、餐飲具清洗消毒管理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符合相關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證明資料。
8.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培訓的情況說明和有效的健康體檢合格證明及復印件;
9.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